批量集中采购申报须知

作者: 时间:2017-02-16 点击数:

根据政府采购批量集中采购相关要求,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空调、复印纸须实施批量集中采购,其中台式计算机不包括低泄射计算机、无盘工作站、图形工作站、工控机;便携式计算机不包括移动图形工作站、加固型笔记本等特殊用途设备。空调机中不包括用于机房、基站等特殊场所的空调机;打印机中不包括便携式打印机等。

一、批量集中采购上报时间

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按月报送上级部门,各采购人须每月1日前向招标中心报送下个月采购计划(如2月1日前报送3月的采购计划);复印机、空调、复印纸按季度报送上级部门,各采购人须每季度最后一个月1日前向招标中心报送下一个季度采购计划(如3月1日前上报第二季度的采购计划)

二、批量集中采购流程

(一)总体流程

各采购人上报采购计划——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汇总上报工信部——工信部汇总上报财政部——财政部汇总抄送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品目每月或每季度组织一次招标——中央政府采购网公示招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供应商供货。

(二)办理须知

1、采购人须从学校招标采购管理中心网站下载货物批量集中采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并按要求填报,项目预算指标信息(财政部批复的项目名称及项目编码)咨询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或财务处;品目名称、配置名称(见附件2)、采购数量、配送地点和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填写要准确完整.

2、申请表纸质版签字盖二级单位公章后提交至办公楼134,电子版发至chengxiang@b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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