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财务处对2018年中央部门预算编报工作布置,请按所附表格填列:
一、2018年预计新增单价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情况。要求如下:
1. 本表只填列除科研经费和双一流经费之外的其他经费购置设备情况
2. 数据力求准确、真实
二、2018年计划处置(报废)单价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情况。(所属学院、设备编号、设备名称、单价,购置日期,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特别提示:由于财务处要求我单位7月10日前完成上报工作,请各单位7月10日上午12点前务必报到校园规划建设与资产管理处,否则可能影响到2018年的新增设备购置工作。
校园规划建设与资产管理处
2017年7月5日
附表:
1、新增设备购置明细表
2、计划处置(报废)设备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