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17-02-16 点击数:
入校前有工作经历的新进职工需到原工作单位开据住房情况和住房补贴发放证明。对于在原单位已领取过住房补贴的,将不再补发原工作期间的购房补贴;对于在原工作单位未领取过住房补贴的,我校将依照国家规定发放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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